喜欢你这件事情。
我只和自己说过。
[一]
江妙费力地将头探到窗户前时,陈皓刚好进了一个三分球。
周围的队友发出一阵热烈的呼声,他伸手打了个响指,笑得十分灿烂。江妙也忍不住跟着咧开嘴,露出两个小虎牙,结果高兴过了头,“嘭”的一声,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目及之处立马变得昏暗。
她揉了揉疼痛的屁股,维持着一个艰难的姿势。不知道为什么,刚刚铺天盖地的喜悦好像一瞬间被洪水冲散,疼痛蔓延到心底,变成一滩难以言喻的惆怅。
这是,她躲在这个废弃的工厂看陈皓打篮球的第十九天。
女生揉了揉发红的眼眶,蹲坐在地上发呆,好一会儿才从潮湿的空气里回过神来,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水笔,就像日剧里小清新的情节一样,在发黄的墙壁上写字:
暗恋你的第429天,发现你居然有酒窝,虽然它小的不可思议,但是还是让你笑起来变得很好看。你好像越来越完美。
喂,你这么优秀,而我却这么差劲,所以你,肯定不是我的mr.right对吧?
可是我还是喜欢你。喜欢的,自己都要被自己蠢哭了。
江妙凝视着眼前细小的字,墙壁上有水汽,将墨水化开来一点,又克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模糊又清晰的,让她顿时觉得自己的少女情怀很漂亮。
良久。直到工厂后面的露天篮球场又传来一阵欢呼,她才站起身,小心翼翼地再次爬上椅子,捂着屁股偷偷的看着篮球场里奔跑的陈皓,再一次咧开嘴笑了起来。
夕阳的光散漫开,将她的影子拖长,拖长,有些心酸,有些可怜。
从江妙十四岁起,她就知道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被喜欢的人,中的一个。
陈皓是小说里走出来的男主角。陈皓很高,很英俊。陈皓打篮球打得好。陈皓成绩好。陈皓性格好。陈皓什么都好。
他就像一个巨大的发光体,是她世界里最高级的led灯,而她呢,只是他世界里万千飞蛾中的一只。
不是最起眼的,也不是最不起眼的。
她这样想着,看着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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