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知如阴(精校版)》

难知如阴 第六十三章(5/8)

钊活着的时候交代了一些情况。

    但如今刘钊一死,便少了一个重要的人证。

    即便之后警察根据刘钊生前的交代再抓人,但想要构成完整的证据链,难度会大很多。

    其次便是自己与刘钊的纠葛!魏鹏在敲诈刘钊的同时是给自己加了一道隔离墙的,这道隔离墙便是张氏兄弟。

    敲诈的钱财,并未直接进入魏鹏的账户,而是全部都先进了张氏兄弟的账户。

    即便刘钊向警察交代了自己敲诈他的行为。

    魏鹏也完全可以加以抵赖,毕竟,魏鹏并未直接从刘钊这边获取任何的经济利益。

    而以张氏兄弟的性格为人,一旦警察找上门来,这两人极有可能为了报答魏鹏的恩情而将敲诈的罪名揽到自己的身上。

    而且事实上张氏兄弟不笨。

    他们很清楚,假如出卖魏鹏,结果就将是三人一起进去,而替魏鹏档下此事,魏鹏肯定不会坐视两兄弟入狱,必然加以援救,即便坐牢,但有自己这个大律师暗中照拂,两人也不会遭太大的罪。

    现在刘钊死了,在魏鹏的指导下,两人大可以来个死不认账……缺少了重要的指认人证!魏鹏确认,即便警察找上张氏兄弟,自己也有绝对的把握保两兄弟无虞!最后便是上官丽萍交代的事项……魏鹏怀疑造成肖海芬等人紧张的原因极有可能便是刘钊交代了早年利用艺术品交易的行为为大领导洗钱的事实。

    肖海芬这些人不是傻瓜,当然清楚这一事实的震撼性。

    虽然上官丽萍的父亲已经作古,但其残余的影响力以及上官集团现在的经济和政治实力,绝对不是肖海芬这样的警察能够招惹的起的。

    所以当知道了这一情况后,肖海芬等人当机立断,人为制造了刘钊跳楼的事件!而且从刘钊头先着地这一点来推断……魏鹏几乎百分百确定刘钊是在一种很特殊的情况下从五楼坠落的!经办了大量的刑事案件,魏鹏早就具备了基本的刑事侦缉经验,跳楼自杀、意外坠楼、被人强行抛下……不同的方式,死者着地的情况都不一样。

    而头部先着地这种情况,只有两种:一种是死者求死心切,主动调整身体姿势;还有一种便是被人以特定姿势强行抛下。

    以刘钊贪生怕死的性格,第一种显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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