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使用四年时间杀死一个你爱的女生》

之三(5/42)

曾经做过什幺,以后要做什幺,做的有多凶,有多狠,一定都是我活该应得的,我都要认,我都要忍。

    他要我终日赤裸,要我整夜被奸,要我永远戴镣受虐,那只能说是我的命该如此。

    天理运程转到我这个地方,就是那幺的打了个大红的勾勾,就像小时候老师批改我的作业本那样,特别的清楚明确,而且没法改变。

    这就是我的命。

    至于我这一身的皮肤和肉,反正是再也不会和光洁、柔嫩、细腻那种事有什幺关系。

    已经愈合的疤痕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有的高高的隆起在皮肤表面,有的深陷进去收成一道凹槽,就象是一棵老树底下被雨水冲刷掉了泥土的根子。

    就这也不是定型,挨打是个持续发展的过程。

    每天每天,不一定什幺时候,这些皮上肉上还会啪啪的绽放开来流溢血水体液的新鲜伤口。

    我也永远不会再有青葱一样的指尖了,我被拔掉的指甲勉强长出了一些又黑又厚的角质结层,在指头的顶端凝成一团粗糙不平的硬块。

    我在主人的别墅里住过了一段时间,为主人做端茶倒水的女佣,规则是要我随时随地紧跟在他身边,他往哪里坐下养神喝茶的时候我必须端端正正的跪在旁边,要是他在后院的凉伞下睡了个长长的午觉,那我就得一动不动地跪上一下午。

    做我主人的女奴隶必须严格遵守许多规定。

    前面的一、二、三条是谁都会想到的,就是我必须服从屋子里每一个人的命令,挨骂不准辩解,挨打不准喊疼这些。

    不过不叫痛说的是守在主人身边干活的时候,挨一个嘴巴踢一脚什幺的一定要忍,到了需要找人把我捆上认真开打起来,拿个铁条烧红了往我腋窝底下一捅,随便什幺人也忍不住的。

    真成了那样基本是要往死里揍我,我是不是吵吵反正都逃不过去。

    还规定了听到主人对我说话的时候答应要特别恭敬,要完整的说出来:是,主人,答应别人那就得说是,昌叔。

    那回规定我对所有的兵都要叫叔叔。

    虽然听上去稍微有点怪,听着一个刚被自己揍到死去活来的,生过孩子的年轻妈妈管自己叫叔不知道什幺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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